法学社

合同双方预先约定债权转让后,争议由新受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属于订立合同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约定应当认定无效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债权转让后争议由新受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的,系合同当事人为第三方即债权受让方将来涉诉约定的协议管辖条款 … 阅读更多

交管部门将超标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法院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公众普遍的认知进行判断

对于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机动车交通工具”范围,而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工具”产生争议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保险合同订立时公众普遍的认知进行判断,而不宜直接将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 … 阅读更多

人事代理单位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不发放工资和实际管理的,可以认定双方不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仅与实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在劳资双方符合主体条件的前提下,作为劳动者一方是否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是否为劳动者因劳动而支付劳动对价。同时也应当兼顾劳动合同、工作 … 阅读更多

江苏高院: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的,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 … 阅读更多

借名买房人可否排除执行?原则上不能,法院倾向于保护物权登记公示的信赖利益。但若合同合法有效,且实际占有已支付全款,可例外支持真实权利人排除执行

1、借名买房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合同关系,借名人仅享有要求被借名人协助过户的债权请求权。这种债权与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处于平等地位,不具有优先性,因此原则上不能对抗强制执行程序。 2、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 … 阅读更多

诈骗犯罪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在被侦查机关立案前已归还的部分钱款,包括以利息名义给付被害人的钱款,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诈骗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行为人在被侦查机关立案前已归还的部分钱款,包括以利息名义给付被害人的钱款,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粤08刑终2 … 阅读更多

张明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基本问题

摘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保护法益是判决、裁定的顺利执行以及权利人的人身与财产法益。本罪虽然是不作为犯,但单纯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一般不能评价为“拒不执行”;只有以相应的作为方式不执行判决、裁定的 …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