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国务院公布修改14部行政法规,无实质性修改,多数属于与现行法律体系、机构改革和规划体系衔接的调整,并非全面重构制度。对法律从业人员而言,知道这些法规有了新版本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戒毒条例》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节约用水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